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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巩固前期“零酒驾”创建活动成果,倡导“拒绝酒驾 安全出行”理念,营造安全、文明出行的良好社会氛围,按照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巩固深化“零酒驾”创建活动要求,黄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第一时间召开了专题会议,成立了领导小组,制定了工作方案,结合实际,明确了“零酒驾”单位、街道(社区)、乡镇(乡村)。3月31日,黄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分别深入辖区黄龙县幼儿园、石堡镇城东社区、白马滩镇石门行政村开展“零酒驾”示范单位创建活动。
活动中,民警讲解了开展“零酒驾”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意义与“零酒驾”创建的相关要求和规定,明确了“零酒驾”的具体创建标准,讲解了酒驾醉驾的认定标准、处罚标准,安全驾车常识。并通过具体案例讲述了酒驾醉驾的危害性,呼吁创建单位的职工、驾驶员自觉抵制酒驾醉驾,争当文明交通的示范者、劝导者、践行者和引领者,通过以点带面、辐射带动的示范引领作用,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活动期间,民警发放了交通安全宣传资料,与各单位负责人将“零酒驾”创建单位联合公示单张榜上墙,组织驾驶员签署了《“零酒驾”承诺书》,同时公布酒驾举报电话。并引导他们呼吁身边亲人朋友坚决做到“饮酒不开车,开车不饮酒”。
下一步,黄龙交警将继续按照“零酒驾”创建活动要求,进一步强化路面管控,对酒驾、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持续整治,同时以示范引领为抓手,动员更多社区、单位、企业,以及更多居民加入“零酒驾”行动之中,营造全社会抵制酒驾醉驾、全民拒绝酒驾醉驾的浓厚氛围。
编辑:李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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