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40万元“首付”直接打入卖房者个人账户,可过了两个月卖房者也没配合办理过户手续,到7月下旬还“失联”了……买房者、铁岭市民小李赶紧报警。
8月15日,辽沈晚报记者了解到,铁岭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侦查,已帮助小李追回购房款40万元。
7月22日,新城分局接到市民小李报警称,其购买房产时被诈骗40万元人民币。民警调查发现,今年5月,小李欲购买韩某的房产。签订购房合同当日,小李向韩某转账40万元人民币,作为贷款购房的首付款。直至报警当天,韩某迟迟未配合小李办理过户手续,而且还“失联”了。
因涉案金额较大,新城分局刑警大队侦查员第一时间前往双方进行交易的不动产中心。经了解,小李购买的是抵押类房产,签订购房合同时房主韩某已将该情况告知小李。侦查员发现该房产已被查封。侦查员随即找到房主韩某,韩某拿出了完整的房产抵押合同及证明,称对该房产被查封一事并不知情,还表示当天退款。由于韩某没有主观故意及非法占有,新城分局已将该案作不予立案处理。拿回购房款后,小李手写了一封感谢信并制作锦旗送到新城分局,向民警致谢。
辽沈晚报特派铁岭记者 李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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